主持人:去年9月18号的晚上,夜已经深了,在北京的一家医院里,病房里的大部分病人都已经睡着了。这时候病房里突然传出扑通一声,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开灯看的时候,张老太太和她的护工小刘已经双双坐在了地上。看着张老太太痛苦的表情,大家赶忙找来医生,经过检查确定,老太太的左腿骨折了,这可吓坏了小刘,于是赶快通知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第二天一大早,牛先生就赶到了医院,听他母亲讲了昨天晚上的事。
牛先生:凌晨两点多钟,我母亲要下地上厕所,她下地的时候,把护工叫起来了。护工本身来讲是24小时全程陪护,甚至迷迷瞪瞪的。我母亲坐在床上扶着他肩膀,他是刚睡醒还是怎么回事,一下就摔了。
老太太说是护工没扶住自己,所以摔倒在地上,可是护工小刘就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是先听到老太太的腿咯噔一下,自己还是被老太太压倒在地上的,根本就不是倒在地上才听到骨折的声音。可当时夜深人静的,又没人看见。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管是怎么回事,作为老太太的亲儿子,牛先生只能先掏钱给老太太做第二次手术,先把腿治好。不久前的第一次手术,是因为左腿的骨瘤,可哪知道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等这手术做完了,牛先生找到了医院的护工中心,得商量商量赔偿的问题吧。可是医院方面相信护工小刘的话,认为老太太的骨折医院没责任。眼看着医院没有赔偿的意思,牛先生决定到法院去讨个说法。今年3月份,牛先生将北京同仁医学科技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法庭上,原告牛先生要求被告支付母亲二次手术费的自费部分、护工费以及后期手术费,自己的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三万五千元。理由就是护工的失职给母亲带来了人身损害。被告北京同仁医学科技开发公司,仍然坚持说,护工已经尽到了职责,老太太的骨折是由她本身骨质的原因造成的。
护工部门:就这个案子我们想,它不是护工的责任问题,护工一直在她身边,而且一直是扶着她。而且造成这个后果也不是我们护工管理单位本身愿意的事情。所以发生的这个意外情况,我们认为它是一个肌体本身范围,所以作为被告方来讲,不应当承担由于认为是过失所造成的一个责任。我们在整个分析过程中,我们认为护工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他确实是先听到病人咯噔一下一疼,然后坐地上摔倒了,把我们这个护工也坐地上了。
根据法庭上双方的陈述,案件的主审法官涂玉总结了这一案件的争议焦点。
涂玉: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原告本身的疾病产生的医疗意外,还是说由于被告护工护理不利造成的,双方对这个有争议。
那么这个案件当中护工到底有没有失职呢?说到底,护工的职责又有哪些呢?在这一点上,双方的看法并不一样。原告说病人的一切合理要求护工都应该满足,这也包括了对病人身体情况负责。牛先生说。
牛先生:包括好比说上厕所搀扶,而且还是吃饭等等一切琐碎的杂食。病人的正常合理要求它都必须去满足,这应该是。我本身请你,这是工作范围之内的事。
而被告护工中心的责任单位,北京同仁医学科技开发公司的代理人却说,通常情况下,护工连遗嘱都不知道,所以护工能做的工作还是有限的。不能把护工的责任扩大化。
被告:护工不是医务人员,他只是做他的,也不能叫生活护工,就是他应该是承担着照顾他的责任。比如说喂饭,照顾他洗涮,下地的时候,比如说他拄双拐,帮他拿好拐杖,帮助他。照顾的过程当中,医务人员所有的遗嘱不告诉护工,护工也不知道。所以在扶她的过程,护工是用了全力扶她了,但是最后由于她自己的疼痛和骨折压倒护工摔倒的时候,也不是护工的原因。护工本身来讲,他应该提供的就是他日常的帮助工作。他不属于生活护理,生活护理是医疗范畴的。他的工作不包括任何的医疗内容。
况且他们认为这次事故只是一次医疗意外,而不是护工失职造成的。被告方面解释说。
被告:当时她做的手术的部位跟骨折的部位基本上在同一个位置,在很近的位置。医疗意外是由于疾病本身的发展造成了后果,她是由于肌体本身造成的。
可是医院的说法牛先生非常不理解,难道说没有外力的作用,自己的母亲腿也能骨折了?
牛先生:他说是医疗意外,难道说没有外力的作用她就能骨折吗?可能吗?
而被告给出的解释,是说对自身体重的负担也算是承担了一种外力。
被告:原告发生主要的观点认为,不摔倒就不可能骨折。负重本身也是一种外力,就是对方认为只有摔倒才会造成骨折,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认识,它不是医学上的一个道理,因为它的外力有几种,比如说负重以后自己产生的力,还有一种,因为它毕竟是瘤子,掏出一大堆骨头以后,它要填充进去,尤其她这种骨折病人,骨质疏松,然后她又自己去负重,在这个骨折过程当中,她的骨质和本身的骨头黏合度又不够,所以当时手术完以后,这种骨折情况应该说在医院当中确实是有发生的。
提审之后,被告代理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做了更详细的说明。
被告代理人:在同一个部位上发生的是一个本身有一个内身软骨瘤。在这个瘤子本身做完手术以后,她本身有骨质疏松,所以手术因此说术后,她的左腿不应当立即负重的。她由于负重了以后,肌肉和她的骨头之间产生这种生物力,她有一个稍微扭的动作造成骨头骨折。我印象里当时跟护工了解的时候,就是让她拄双拐下地,就是她可能胳膊上没用上力,这个腿先用力了,她用力的方式,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拐用力,而不是腿用力。我们分析过来她是左腿先用力了。
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愿意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在涂玉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北京同仁医学科技开发公司同意赔偿原告牛先生一万五千元。
涂玉:因为原告二次手术她也没有做,是否做也不确定。所以双方协商说二次的费用问题另行去解决,那么在咱们这个调解书只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已经发生的费用要求被告方,同意在调解七天内一次性补偿给原告张玉兰已经发生的各种费用一万五千元,他这个要求还是比较合理的,没有什么特别过分的要求,被告方也对原告方受伤也是比较歉疚,所以说双方就能达成一致。
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原告方面牛先生觉得,虽然说不上满意,但还是可以接受的。
牛先生:调解结果说句实话吧,不满意也满意,因为什么呢?只能说不太满意。就这么大的损失,说白了,钱是无所谓的,小事一桩。关键是我真没时间去打这起官司,弄得我都筋疲力尽,双方各让一步。
据记者了解,近几年关于护工的纠纷数量有增无减,大部分纠纷都是由岗位临时性、护工专业素质低等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活跃在各个医院的护工通常是由医院聘用的临时工。庭审结束之后,北京同仁医学科技开发公司的代理人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北京同仁医学科技开发公司代理人:都是算临时性质吧,护工人员有短期的合同,但是可以随时调配。
大多数护工都没有经过医疗护理方面的培训,而他们的工作也只是局限于给病人喂饭、照顾病人起居、上厕所,对病人的病情了解很少。一旦发生意外,责任的追究存在很大难度。这起纠纷更是发生夜深人静。刚刚接受这起案件的时候,主审法官涂玉也感到了案子棘手。
涂玉:我本人没受理过,这是我第一次办案。当时是觉得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事实认定上的难度。因为当时是夜深人静,没法找别的证人。到底是病人本身下床的时候不小心造成的,还是说护工护理不利造成的。这个事实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就是说这个受伤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因果关系上有一定的难度认定。
尽管如此,护工的需求量还是很大,工作繁忙的家属还是会依靠护工来照顾病人。如果护工的市场得不到规范,护工的素质得不到提高,类似的事件难免还会再发生。这起案件双方能够和解,那么下一起呢?我们期待着这种现场早日改变,给护工这一职业多些保障,也给病人和家属多些安心。
《我该怎么办》
高婷:好的,随着这熟悉的开始曲,现在又到了《我该怎么办》这个栏目的时间了,今天请到的嘉宾是北京荣商律师事务所的柳敬亭律师,柳律师您好。
柳敬亭:你好高婷。
高婷:刚才我也看到咱们在外边也有电话来咨询,这边的短信平台上也有人来提问,不过我想您既然提前跟我们说了,今天讲的这个案例有点意思的,是涉及到商品房断供的问题,咱们还是先来讲这个案例,您介绍一下这个案例的情况。
柳敬亭:听众朋友现在断供这个问题,在网上,大家说得比较多了,特别是由于在南方一些城市房价下跌,所以出现了一些断供的情况,因此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个案例,在北京的。大概在五年前,中关村的IT产业发展得比较好,有一个IT公司的周先生,他在上地买了一个两排的别墅。当时他买这个房子,应该说有点超出了他的支付能力。
高婷:那时候月供得多少钱?
柳敬亭:那个时候他的房子月供大概一万五千块钱左右。
高婷:那他赚多少?
柳敬亭:是这样,当时有一些风险投资的资金看好大陆的IT这个行业和网站这个行业。
高婷:几乎所有的这种公司都惦记着向纳斯达克上市。
柳敬亭:所以大家对自己的薪金的预期比较高,过分地相信自己的收入了,但是这种IT公司以及网站的发展,很快地泡沫就破了。因此他公司就面临着很大的财政上的困难,他也被公司竭尽了。
高婷:这个就比较严重了。
柳敬亭:在这种情况下,他用自己的积蓄坚持了大概五个月月供,但是实在每个月一万五千块钱,对他来说,又没有找到其他合适的工作,确实是有点困难。
高婷:雷打不动,这钱到点必须得交。
柳敬亭:这时候银行也几次给他发出了通知。在这种情况下,他通过朋友找到了我。我给他的建议就是,尽量地跟银行进行协商。如果说能够把欠银行的钱还上,通过把这个房子做出合理的处理,解决这个纠纷,我觉得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但是由于他对装修,他大概花了十五万块钱左右的装修,住了一年多,觉得有点可惜,想让银行替他折抵一部分房款。这个银行是无法接受的。因为你自己进行的装修,将来这个房子无论银行怎么处理,未来的房主是否喜欢你的这个装修风格,这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
高婷:对人家来说没准还要再花人力钱力再拆了呢。
柳敬亭:没错,也许新的房主,你认为很好的风格,他不喜欢。他可能把所有的装修都要拆掉。因此让银行给你钱,这事银行也是无法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向他提起了诉讼。法院对他的理由也是不予支持。最后银行为了尽快地处理这个事情,跟他进行了协商,象征性地给他了一点补偿,双方达成了和解。通过这个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到,现在断供在南方不排除,随着房价的走势,不排除向内地传导的可能性。所以大家提前对这个问题有所考虑。
高婷:该怎么办呢?比如说现在打算买房的人应该怎么办?已经买了房的人又该怎么办?
柳敬亭:我觉得打算买房的人和已经买房的人,对目前这个房地产的走势,如何做出选择,我觉得应该区分他买房的目的,如果他是自用,我觉得只要你有这个支付能力,生活也确实需要这个房子,那么我觉得,可以不太在意房价的走势。因为你总之要保证你一定的生活质量,你又有这个支付能力,你该买就要买。可能从五年的角度,房地产市场可能是一个调整的趋势。
高婷:相对短的期间内,有波动甚至于下滑。
柳敬亭:但是从一个长期的趋势,从20年、15年甚至更长,总之它是一个上升的趋势,因此从价值这个角度,只要你自己使用,那么就不要过分地关注它的价值。但是另外一部分人,买房的目的是为了投资。对于搞房地产投资,通过出租收益,以及二手房交易取得收益,对于这部分人而言,确实就要关注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走势。如果说,当然取决于他对市场的判断。如果他认为市场可能是一个下跌的趋势,在这个时候他就应该对他手里的房子,进入二手房的市场进行了解。如果他认为经过短暂的滞胀和调整,房地产还有向上的趋势,那么他就可以继续持有他的房产。
高婷:但是这个判断是由他自己来做出。
柳敬亭:应该说走势,上升和下跌我个人感觉,应该没有一个绝对的专家这是由市场来决定。
高婷:我周边也有这样的一些人,当时买房的时候可能是,像您刚才说的那个例子似的,可能比较极端了,可能赚的钱刚刚够月供。我周围有一些人拿自己工资甚至一半还要多的钱付月供,月供对他来说是一个压力,倒不仅仅说是房价的一个波动而上涨、下跌,他只是觉得还月供现在是在坚持着。对这些人,咱们有什么建议呢?
柳敬亭:对这些人,我觉得总之跟银行的借款合同有明确的约定,我觉得应该是继续来履行自己的还本期的义务。
高婷:没得可讲。
柳敬亭:对,你跟银行没什么可商量,所以这个问题不用谈。剩下可以谈的问题就是,自己怎么能够坚持,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月供给它按期来完成。这样的话,才能够满足你的一些生活质量,否则的话,如果断供的话,遭到银行的诉讼,那么将彻底改变你的生活环境。那个时候会对你的生活以及精神会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这个我倒比较倾向于尽量想尽各种办法,来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高婷:也就是说,买房前先考虑好自己很长一段时间的收入和支付能力,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咱们再用一分钟的时间,给听众朋友做一个解释。我正好想买房,尽管房价趋势我看不清楚,但是我看中了这套房子。和我用我付最低20%的首付好,还是尽我所能,我能付到50%,一下吧我所有的积蓄都掏出来付首付了。这种情况下更有利一些?
柳敬亭: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如果说支付能力足以支付50%首付的话,又不影响未来的生活,比如对房屋的装修,对生活用品的采购,以及未来生活都没有影响,尽可能多地支付首付为好。
高婷:为什么呢?
柳敬亭:因为这样可以减少利息的支付,因为你手里留了一部分钱,现金在手里,你又没有其他的用途,那么你又没有其他看好的投资渠道,那这几天存到银行的利息和你贷款的利息之间是有差的,无形中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的投资方向的话,还是把它交给首付,来减少自己还款压力更好。
高婷:对,月供和利息,因为利息少了嘛,而且首付比例高了,可能月供会少很多。
柳敬亭:会少很多,因为最初的月供的很大比例还的是利息。
高婷:尽管是三七开,七分是利息,三分是贷款的。好,非常感谢柳律师。如果朋友们在生活、工作中还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也欢迎您在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之间,拨打我们《法制天地》的热线电话,65159049,好的,高婷感谢朋友们的收听今天的《法制天地》,也感谢柳律师来到我们的直播间。
柳敬亭:不客气,谢谢。
高婷: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